电话:13916608002
传真:
邮箱:97143476@qq.com
地址: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1035弄339号1幢1层1674室
上海房屋质量检测单位:河道开挖相邻影响损坏趋势检测初次检测(本次检测报告)及河道工程施工结束后的复测。
第一阶段为初始检测,主要包括对房屋建筑结构情况及其完损现状进行检测,对相邻河道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判断房屋受施工影响的敏感部位,布置监测点并设置初始值等,为后续检测监测工作提供基本依据。
第二阶段为施工结束后的复测,通过对复测数据的总结分析,对房屋受相邻施工的影响作出分析,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。
4.3 房屋变形监测方案。
4.3.1 房屋沉降观测点布置。
在能反映房屋位移特征的部位设置沉降观测点。若房屋已设有沉降观测点并保存完好,利用已有沉降观测点。在室外共设置有3处基准点。监测点位置、密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,全过程使用WILD NA2型水准仪对房屋沉降进行监测,基准点位置详见附件一附图1,观测点位置详见图8.2。
4.3.2 房屋变形初始检测
按照规范对上述受检房屋进行沉降和倾斜初始检测,使用仪器:WILD NA2型水准仪、TCR1202+R400型全站仪。沉降测量每次均进行闭合测量,当闭合差不能满足要求时重测,保证测量精度符合规范要求。
4.3.3 房屋变形监测频率及报警值的确定
建议根据《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》(GB50497-2009)、《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》(DG/TJ08-2001-2006)及实际情况确定房屋监测频率、报警值,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特点,当房屋变形达到下列指标之一时应立即通知委托方进行“报警”,并将沉降监测频率提高到1次/天。“报警”后应同时对房屋的裂缝发展状况进行跟踪监测,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。
(1)建筑物倾斜增量达到1‰;
(2)沉降值累计量达到20mm,或变化速率达到2mm/天;
(3)墙体新老裂缝增量为1mm时。
5.主要技术依。
(1)国家标准《工程测量规范》(GB50026-2007);
(2)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《建筑变形测量规程》(JGJ 8-2016);
(3)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125-2016);
(4)国家标准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(GB50007-2011);
(5)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《房屋质量检测规程》(DGJ08-79-2008);
(6)《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》(DG/TJ08-2001-2006);
(7)《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》(试行)(城住字(1984)第678号);
(8)《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》(GB50497-2009)
(9)《关于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试行规定》的通知(沪建交联〔2008〕511号)。
6 检测仪器。
此次检测所用仪器详见下表:
表6.1 检测所用仪器清单
序号 | 仪器名称 | 型号 | 编号 | 备注 |
1 | 钢卷尺 | 5m | JYS07-LS15-002 | 计量合格 |
2 | 全站仪 | TCR1202+400 | JYS07-LA54-003 | 计量合格 |
3 | 手持式激光测距仪 | Disto-D2 | JYS07-LA53-003 | 计量合格 |
4 | 水准仪 | WILD NA2 | JYS07-LA52-006 | 计量合格 |
5 | 裂缝宽度观测仪 | ZBL-F103 | JYS07-JY68-003 | 计量合格 |
6 | 游标塞尺 | 15mm | JYS07-SC01-002 | 计量合格 |
专业权威房屋检测
一站式房屋检测服务
电话:13916608002
传真:
邮箱:97143476@qq.com
地址: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1035弄339号1幢1层1674室